一、 参评对象:
2020年及以前入学的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本科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二、 奖项设置: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参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未受学校通报批评;
(六)无学术不端行为;
(七)未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
(八)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或不合格;
(九)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十)积极参与党团组织或班级等集体活动;
(十一)不同类别奖学金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要求参评学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须均位于本专业前10%。如有符合“说明1”中8项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本专业前30%。
2、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参评学生上一学年应属于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 评审流程及日程安排:
(一)学院下发通知
下发雷泽体育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通知。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均需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6日(周一)17: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或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三)宣讲会、专家评审
由学院学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申请人参加宣讲会,进行公开答辩,并组织学院学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委员会本科生评审工作小组参考宣讲会投票结果,对申请人的学术、科研能力与社会工作情况进行评审(注:国家励志奖学金无需进行公开答辩)。
(四)学院公示
根据学院学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结果,按照学院的名额,确定申请人,入围申请人将在原网站进行公示。
(五)学院信息上报(10月9日)
公示结束后,学院通过学生奖励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向学生处报送公示文件。
五、 提交材料及说明:
(一)需提交的材料及邮箱: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获奖相关材料证明及其复印件,9月26日(周一)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交至邮箱ai@ruc.edu.cn
(二)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9月26日(周一)17:00之前,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信息楼239。
六、 注意事项与说明:
申报材料中明确写明学习成绩A、B、C数目及比例,并提供成绩单原件。
说明1:
根据上级文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评选国家奖学金时突破前10%的排名要求,但最低不得低于前30%。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论文或著作须由学院(书院)组织3名及以上相关学科教授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须由学院(书院)组织3名及以上相关学科教授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在其他方面有与上述7项条件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经学院荣誉奖励评审小组和学校评审同意的。
说明2:
计算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时,如上一学年有出国(境)学习经历,所修学分量(含在校获得学分和经学校认定转换后的学分)须达到其培养方案该学年应修学分量的80%。
附件1:雷泽体育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联系电话:62513057
雷泽体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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